修正「彰化縣立各級學校教師出勤注意事項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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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人事主任    


張貼日期: 2023-09-28 13:43:02  點閱:199


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」修正新增第16條之2規定,已明定長期代理教師之給假準用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」第3條之規定、代理教師經主管機關核准兼任學校行政職務者準用「教師請假規則」第8條,給予休假、休假補助費及未休假加班費,爰本注意事項配合修正。